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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切实增强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申报2025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生。项目评审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项目要求
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并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取得过校级以上科研奖励,或取得过省级以上研究会科研奖励,或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17日-5月22日)
申请人下载填写《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活页》(以下简称“活页”)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5月23日-5月25日)
各学院应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将“申请书”按规定签字盖章后,与“活页”及《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起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xbzfxwb@163.com。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5月26日-5月28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评审通过的,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五、项目资助、期限和结项要求
(一)项目资助
本次资助的项目总数根据项目具体申报数量和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项目的资助金额为3000元/项。
项目经费分2次拨付,立项后先拨付经费的60%;待结项评审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的40%,报销制度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二)项目期限
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为期1年(自获准立项之日起算),不得延期。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到期后由项目主持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交责任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评审通过的颁发结项证书。
2.受资助的研究生在项目研究期间,应取得相应的成果,按照《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结项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研究会科研奖励1项以上;(3)成果获得校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六、其他事项
(一)受资助的研究生擅自停止项目或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结项的,剩余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二)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终止项目资助,项目主持人应返还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学院对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问题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张媛媛 马越昊 赵彩如
联系电话:029-85388842
联系邮箱:xbzfxwb@163.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
2.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活页
3.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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