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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晚19:00,由研究生院主办,教师发展中心协办的“研究生教学系列讲座”第四讲暨“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第八讲在线上顺利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海波做题为《我的案例教学》的讲座,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哈冠群博士担任主持人。
讲座伊始,何海波教授指出,案例教学并非借用案例重复已学知识,亦非利用案例研讨理论,而应着重于对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技能的培养。教学研讨的案例应当贴合学生今后所从事的司法诉讼、行政决策、参与立法等法律职业角色。随后,何海波教授从自己所教授的《行政法案例研讨》课程切入,分享自己的案例教学经验。首先,在课程设计上,何海波教授要求学生根据不同的角色定位,分别撰写裁判摘要、上诉状、判决书、专家意见、预测判决、判例评析等,还要求学生尝试完成分析行政决策、拟写立法草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任务。具体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则根据课程需要动态调整。其次,在课程组织上,何海波教授从课程人数、组织形式、作业要求、课堂展示、课外交流、课堂延伸等多个方面介绍如何开展有成效的研讨,又从教学效果、学生的习得和展现、额外收获、课程压力等方面对课程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最后,何海波教授向在座教师们提出三个“灵魂之问”,引人深思——我们想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我们能给学生提供什么东西?我们愿在学生身上花多少时间?
提问与交流环节,我校胡晓玲副教授就案例选择的标准与何海波教授进行探讨。李龙贤副教授分享了自己举办读书会带领学生进行小规模案例研讨的经历,并邀请何海波教授讲述相关案例背后的故事。许聪博士就案例研讨课程中针对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方式应如何体现差异化以及课程之中教师讲授、学生作业展示和教师作业点评三部分的时间分配和内容侧重等问题提出了疑问,何海波教授从自身教学经验出发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座最后,哈冠群博士表达了对何海波教授的感谢,并总结到:一门精品课程绝非教师的炫技,而是让学生成为课程真正的主人。对于教师而言,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学生的感受,又应体现出教师的引导。何海波教授的案例研讨课程颇具深度与广度,其对案例“小题大做”的精神值得教师同仁们思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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