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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西北政法大学考点公告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校考点(6124)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天平楼a、b座、格物楼、致知楼、正心楼。
三、准考信息
考生可于 2020年12月19日—27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准考证》留存备用,参加我校复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以及填写完整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须于12月10日起,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并通过“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健康陕西公众服务”app等途径,申领“陕西健康码”。自12月12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承诺书,按时更新健康码状态。西安市考生也可通过“西安市民一码通”微信平台申领健康码。
2.12月12日至27日,考生如无必要不宜离陕,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以及填写完整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我校考点时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健康码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须服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
5.考生若在12月12日至27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生健康码非绿色,或属于从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返陕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7.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9.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也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阅读、掌握相关信息。
六、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因校内车位紧张,交通拥堵,建议您就近居住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出行。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